宁夏新闻网讯(记者 王雪玲)4月8日,记者从宁夏自然资源厅获悉,近日该厅印发《关于做好国土空间规划留白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要合理预留长远发展空间,切实提高国土空间规划科学性,全力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空间。
据了解,规划留白是指在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编制中,为应对未来发展不确定性,对规划建设用地暂不确定空间位置或具体用途的规划编制方法,分为空间留白和指标留白两种类型。
《通知》明确,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留白规模(空间留白规模与指标留白规模之和)不超过规划建设用地总规模的10%,其中,指标留白规模不超过新增建设用地规模的10%;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不安排指标留白,空间留白规模不超过其建设用地总规模的5%;村庄规划留白规模不超过其规划建设用地总规模的5%。在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中要同步确定指标留白的使用时序,“十四五”时期规划留白使用规模原则上不超过规划留白总规模的20%。
《通知》指出,空间留白一般用于城镇、开发区和村庄及其周边尚未确定建设意向的新增建设用地范围,或城镇、开发区和村庄内部需要整治更新的存量建设用地范围,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应当细化空间留白的使用条件和用途。指标留白应当用于基础设施、公共服务、民生保障、重点产业等项目,原则上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确需占用的应当符合相应管控规则并履行规定程序。村庄规划指标留白应当用于村民居住、农村公共公益设施、零星分散的乡村文旅设施、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建设等。不得通过使用指标留白变相突破已批准的开发区规模和范围。
使用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指标留白和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空间留白的,市、县(区)自然资源局应当制订使用方案,明确用途、规模、管控要求等内容,报同级人民政府研究同意;使用村庄规划的规划留白,村庄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制订使用方案,市、县(区)自然资源局审核同意后方可使用。规划已明确的留白用地,除临时使用外,未经规定程序批准不得随意改变用途或进行改建、扩建和新建。
《通知》要求,建立全区规划留白使用台账及数据库,将各市、县(区)使用情况纳入全区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进行动态监督和管理,对规划留白使用不符合使用条件和程序的,及时督促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