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4月1日起,黄河进入一年一度的禁渔期。据报道,银川市兴庆区综合执法局工作人员在辖区掌政镇、通贵乡黄河沿岸,对禁渔期违规钓鱼和安地笼等违法捕捞行为进行巡回检查,确保禁渔期能“养好鱼”。
俗话说,“春禁一碗籽,秋收一担鱼”。这段时间,正是鱼类产卵、幼苗成长的繁衍季节,禁渔可以让鱼类资源得以生息、渔业资源得到修复。对于住在黄河岸边的宁夏人来说,遵守禁渔规定是一种义务,更是保护黄河生态的应尽责任。但看看这次巡查“成果”,劝导违法钓鱼人员220人次,共放生鲤鱼、鲫鱼近20公斤……连被冠以“全国地理标志农产品”的“银川鲤鱼”都“上了钩”,这足以说明,在禁令之下依然有个别人“顶风作案”。不知道这些人是对禁令置若罔闻,还是对制度没有理解透彻,无论原因几何,对破坏生态的“漏网之鱼”都要依法严查。
宁夏禁渔期已经持续20年,鸢飞鱼跃的生态景象足见成效。要让这幅美好景象不断延续,不光要有“十年磨一剑”的坚持,更要谨防“漏网之鱼”的出现;既要提升相关部门监管能力,线上线下共监管,也要加强宣传,将查处、宣传、警示教育相结合,如此,才能形成全社会参与“禁渔禁捕”合力,让江河湖海“年年有鱼”。(沈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