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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凤区法院审判员冯芳获评自治区三八红旗手
2022-09-02 21:11:16   
2022-09-02 21:11:16    来源:宁夏新闻网

  宁夏新闻网讯(记者 白雪 )9月2日,记者从金凤区人民法院了解到,近日,自治区妇女联合会决定,授予顾洁等10人“自治区三八红旗手标兵”、吴卫双等200人“自治区三八红旗手”,银川市兴庆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100个单位“自治区三八红旗集体”称号。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冯芳光荣上榜,获评自治区三八红旗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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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冯芳1985年2月生,2006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学位,现任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审判员。“2015年结案301件,2016年结案341件,2017年结案503件……年均办案量是宁夏法院法官人均办案量2倍以上。”近七年间,2563件案件,无一错案,无一涉诉信访,服判息诉率超出平均水平三个百分点,这是冯芳交出的办案成绩单。由于成绩突出,冯芳同志先后获得“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宁夏政法系统百名先进典型”“银川市优秀共产党员”“全市法院优秀法官”“全市法院办案标兵”“金凤区优秀公务员”等荣誉称号,荣记二等功一次、三等功一次。

  37岁的冯芳2013年1月进入金凤区法院,从书记员做起,直至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庭长,审委会专委、审判员。冯芳一步一个脚印,每天从早到晚送达、开庭、调解、接待、加班出判决、订卷,回到家里照顾孩子、扶养老人,工作几乎占满了她休息之外的时间。日复一日,年复一年。

  2022年1至7月,金凤区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5665件,同比上升27.31%;结案16763件,同比上升34.32%;结案率65.31%,同比提高3.41个百分点;法官人均收结案分别达458.30件和299.34件,同比分别增加20.04件和28.04件。(图片由金凤区法院提供)

【编辑】:白雪
【责任编辑】:贺璐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