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李先生驾车在行驶中与王先生驾驶的轿车发生了刮擦,李先生车辆损失1500元左右,王先生车辆损失350元左右。双方对于责任划分存在争执,在交警调取监控后,双方均有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判定双方均承担同等责任,王先生因为被扣分罚款心存不爽,不想报保险赔付李先生的车辆损失。李先生向自己保险公司咨询后,被告知双方损失均在2000元内,同等责任可以采取“互碰自赔”的理赔方式,由各自承保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险种内进行赔付。
在日常生活中,因出险后双方容易出现争执,在双方都有责任的情况下,有一方不配合,让另一方处理起来很是被动,下面就“互碰自赔”给大家做个总结。
“互碰自赔”是双方对事故都有责任,而且双方的损失都在交强险损失赔偿限额的2000元内,并且没有人员的伤亡和额外的车外财产损失,双方找各自的保险公司来查勘、定损、赔付就可以了。
简单说就是各赔各的,到自己的保险公司办理索赔手续,不用去对方的保险公司往返周折,快速解决事故处理、修车、理赔等一系列繁琐的手续。
总结“互碰自赔”需要满足以下几点条件:
1.两辆车及以上发生互碰;
2.没有发生人员伤亡,以及车外财产损失;
3.发生事故的每个当事人都有交强险;
4.由协商决定或者交警判定事故的各方都有责任;
5.每人的车辆损失都小于2000元;
6.事故当事人都认可采用互碰自赔。(张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