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自治区党委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下沉平罗县,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等方式,对平罗县生态文明建设、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督察。
当日,督察组分别对沙湖北岸污水处理厂、镇朔湖、三二支沟银川入石嘴山境断面等进行现场督察。沙湖北岸污水处理厂是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点名企业。2018年,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指出,宁夏农垦集团《沙湖水体水质达标方案》明确的北岸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尚未建成。目前,该污水处理厂已经完成升级改造。10月22日,第二督察组对沙湖北岸污水处理厂调节池、沉淀池等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与在线监测设施及数据进行检查。经了解,沙湖北岸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于2018年7月完成一级A提标改造,并在原有工艺基础上,增加了生物填料和高效絮凝斜管沉淀池等,工程的提标改造有效减少了污染物排放量。
目前,平罗县针对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的20项问题,明确了72条整改措施,已整改完成18项,2项未完成任务接续到“回头看”反馈意见中继续整改推进;针对2018年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21项问题,明确了74条整改措施,已完成整改销号6项,其他15项问题正在按时序推进。
督察组要求平罗县逐条落实中央环保督察整改要求,整治工作再细化,重点开展整治后的生态修复和环境恢复工作。(记者 李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