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宁夏西京妇产医院做完手术十几天后,竟然发现体内有块纱布,备孕的马女士担心这会对自己怀孕及生产造成不良影响。1月22日,马女士拨打本报新闻热线0951-6024110反映,院方只愿赔偿她3000元,对此她很难接受。
家住海原县的马女士今年30岁,因为计划要孩子,2020年12月23日,曾经做过输卵管结扎手术的她来到宁夏西京妇产医院做输卵管再通手术。术后十几天时间里,马女士经常觉得小腹坠胀,而且内裤上的异味很大,她询问宁夏西京妇产医院的医生,得到的答复是她尚在术后恢复期,这些都属于正常现象。今年1月9日,马女士洗澡时感觉下体内有异物,随即联系宁夏西京妇产医院的医生,对方建议她尽快到医院复查。次日,她在公公婆婆的陪同下租车从海原来到宁夏西京妇产医院,做检查时医生从她的下体内取出一块团状的直径约3厘米的纱布。随后,马女士到宁医大总院就诊,医生诊断她患有阴道炎。从1月10日至今,马女士住在宁夏西京妇产医院的病房,借助口服药物和外用药治疗。1月21日,她前往宁医大总院心脑血管病医院的妇科门诊检查,医生给她开了头孢克肟和奥硝唑。回到宁夏西京妇产医院,这里的医生认为她已经服用了一段时间抗生素,不宜再服用此类药物,可以回家养病。
1月22日,宁夏西京妇产医院院长助理杨芳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从马女士体内取出纱布后,该院一直配合马女士的诉求,因为马女士表示不信任该院,该院派出护士陪同马女士去其他医院做检查并支付费用,并且免费为其提供病房及饮食。
记者了解到,马女士对宁夏西京妇产医院提出三点诉求:第一,赔偿15万元;第二,院方应出示书面说明,保证不会因纱布滞留体内导致不孕或者怀孕后孩子不健康;第三,因为马女士的丈夫专程从南方回到银川处理此事,医院应酌情赔偿其误工费和往返交通费。
对此,杨芳表示,如果对阴道炎进行积极治疗,不会引起输卵管堵塞并导致不孕,因此医院无法做出相关承诺。至于赔偿金额,医院愿意赔偿马女士3000元。如果马女士不愿意,可以向宁夏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者到法院起诉。(记者 裴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