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海原县委巡察机构立足政治巡察定位,对标巡视巡察最新要求,奏响“三部曲”,促使发现问题精准、线索精确、建议精当,全面提升巡察质效。
海原县委巡察办积极落实《海原县委巡察机构组办会商制度》,组织各巡察组组长、副组长、联络员,紧紧围绕“四个聚焦”监督重点和政治巡察定位要求,紧扣巡察报告基本框架,就巡察报告的政治站位、问题归纳、定性表述等方面,以“唱校”形式进行研讨,从“第三方”角度帮助巡察组厘清问题来龙去脉,校准问题方向,对巡察报告中出现的定性不准确、表述不规范、建议无针对性等问题提出修改意见,提升报告质量,强化整改指向性,弥补巡察组政策文件掌握不足、问题查找方向不准等短板,确保巡察报告实事求是、定性精准、佐证充分,以巡察协作一体化力促办组深度融合,切实为被巡察党组织“精准画像”。
海原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把听取各组巡察情况汇报作为“规定动作”,根据巡察工作推进情况和时间节点,及时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各组工作汇报,主要看巡察组是否按巡察工作方案开展工作,对被巡察党组织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情况是否关注到位、对履行核心职责情况是否深入了解、对领导班子及干部队伍建设问题是否检查到位,全面了解掌握巡察工作进度、存在问题及困难,共同把好巡察报告政治关、结构关、文字关、质量关,有效提高巡察问题的“含金量”和“精准度”。
同时,在向县委书记专题会议汇报前,各组将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意见认真梳理归纳、消化吸收,进一步修改完善巡察报告,县委巡察办严格审核把关,县委书记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专题听取巡察情况汇报,以“点人点事”为抓手,旗帜鲜明提出意见,对落实巡察整改提出明确要求,对成果运用作出具体指示,对重要问题线索提出明确处理意见,着力从高位推动整改落实。专题会议审核后,及时向被巡察党组织反馈巡察情况,向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和有关部门通报,“点对点”交办任务,“面对面”通报提醒,通过“审”问题整改方案、“看”整改情况报告、“抓”整改成效评估,压紧压实被巡察党组织整改主体责任,确保巡察工作高质量完成。
目前,十五届县委巡察已开展巡中指导督导4次、办组现场会商26次、领导小组会9次,书记专题会4次,完成五轮对24个党组织的巡察任务,让巡察为民的初心保“质”保“鲜”。(全媒体记者 范本哲 马彦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