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护草原生态环境,遏制鼠害的蔓延和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10月12日,海原县自然资源局将10只银黑狐顺利投放到西华山中。
当日,县自然资源局向全县群众、干部职工发出关于在海原县西华山投放银黑狐的通告。通告指出,银黑狐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禁止非法猎捕、杀害、贩卖银黑狐以及妨碍银黑狐生息繁衍的一切活动。林草中心和森林公安派出所要加强政策宣传、强化保护,严厉打击非法猎捕和经营野生动物的行为。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民有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的义务,发现有受伤、不明死因的银黑狐等野生动物应及时向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上报。有非法捕杀、买卖、贩运和经营加工银黑狐等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时,应及时向有关单位举报。广大人民群众、干部职工,要切实看管好家中的家禽等饲养动物,以防被投放的银黑狐觅食时伤害。 (全媒体记者 马彦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