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原县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入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和信访矛盾化解攻坚,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全县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提高认识,靠实责任。严格坚持领导干部定期接待来访群众、班子成员全程包案、信访督查督办等工作制度,切实落实责任,每月定期召开一次信访维稳工作联席会议,集中研究解决存在的疑难信访问题和案件,确保信访问题“事事有着落、件件有结果”。同时,与各单位、各乡镇签订信访目标管理责任书,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预防为主、调解在先”的工作原则,接待好每位来访群众,处理好每件信访事项,确保实现“四无”目标(无大规模集体上访、无闹事闹访、无恶性事件发生和全国“两会”期间无1人越级赴银进京上访)。
二是突出重点,消除隐患。继续以退役人员上访、干部违纪问题查处、棚户区改造等5类问题为主攻方向,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强化重点人员稳控措施,加大敏感节点上访人员劝返和非法上访打击力度,全力确保全县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三是强化宣传,引导“信法”。把法治教育贯穿于信访工作全过程,运用典型案例以案说法,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引导群众从“信访”向“信法”转变。充分利用远程矛盾纠纷调处和信访接访视频网络,对于疑难复杂矛盾纠纷和重大信访信息,指派律师和资深人民调解员进行视频联调。重视初信初访问题的规范办理,对交办、转送的信访事项,按期限作出答复意见,确保群众合理诉求得到及时就地解决,提高初信初访办结率,切实减少重信重访和避免越级上访。
四是加强督办,落实措施。进一步健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信访联席会议组织实施、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合督查督办机制,强化对信访工作考核考评,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重点加强对信访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和信访维稳工作落实情况的督查督办,推动有关职能部门加快办事节奏,提高工作效率。对久拖不决、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疑难信访问题和信访积案,采取“一个案件、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抓到底”的方法,以拳拳之心确保“案结事了”,推动问题的解决。同时,深入乡村、部门,对信访案件进行督办,跟踪问效,及时了解办理情况,确保群众反映问题及时有效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