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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好娘家人,撑起妇女维权“保护伞”
2018-09-21 07:32:22   来源:新消息报

  作为妇女,如果你遭受了家暴,是忍气吞声还是寻求相关部门帮助?这个问题看似简单,但在今天和60年前,可能得到的是两个答案!而这两个答案之间,离不开自治区妇联及相关部门的深耕细作。自治区妇联自成立以来,秉承“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维权”的工作方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的支撑下,切实发挥了各有关部门在妇女维权工作中的职能作用,有效维护了广大妇女权益。

  从家丑不可外扬到主动咨询

  2017年6月15日,一对年逾七旬的老夫妻走进了银川市金凤区黄河东路新琇苑社区“和谐婚姻大讲堂”宣讲活动的后台。讲座主讲人李晓文发现两人行为举止十分古怪:妻子紧握双手浑身颤抖低头哭泣,丈夫满面怒气,两人互不理睬。 

  多年婚姻咨询的敏锐度让李晓文察觉到这对老夫妻之间出现了矛盾,仔细询问得知,原来夫妻俩结婚40多年,丈夫悲愤自己一生辛苦让妻儿衣食无忧,晚年面对的却是妻子与自己吃饭不同桌、睡觉不同床,儿子婚姻失败的结局;妻子则哭诉婚姻几十年自己长期承受家庭暴力,不堪忍受想要摆脱的苦楚。 

  李晓文当场为这对老人进行专业情绪疏导,并约好第二天到自治区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经过调解,丈夫深刻认识到家庭暴力对妻子多年的伤害,原以为儿子失败的婚姻是因妻子没有尽到相夫教子的责任,没想到却与自已做了“家暴榜样”有关;妻子也认识到自己的唠叨和不良情绪很多时候激怒了脾气急躁的丈夫。 

  最后,近70岁的丈夫在老师们的引导下,拉起老伴的手道歉,并立志改掉自己的暴脾气,和妻子享受老来伴的晚年生活。两人双双签字达成了彼此从自我开始调适、共建晚年和谐生活的协议书。一个月后,夫妻俩满面笑容地带着一麻袋苦苦菜来到区婚调委向老师们表示感谢! 

  类似的案例,在李晓文的印象中还有很多。2017年以来,由自治区妇联组织开展的“和谐婚姻家庭大讲堂”“反家庭暴力法”“抵制高额彩礼”宣讲活动至今已成功举办140场,几乎每一场讲座结束后都有听众自发来到后台进行相关咨询。而在李晓文管理的5000人的听众微信群中,“家丑不可外扬”也成为过去时,每天都会有群众分享和感谢宣讲给他们的婚姻及个人权益带来的帮助。

  多年来致力打造妇女维权网络

  这140场宣讲,其实是自治区妇联在“七位一体”社会化妇女维权网络中“宣传普法”一环的活动依托项目。 

  “七位一体”社会化妇女维权网络,是由宣传、咨询、预防、庇护、处置、援助、调解七项环节共同构筑。以庇护为例,在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门诊部就有“家庭暴力损伤鉴定中心”的分诊部门,引导遭受家暴的妇女儿童直接在医院就诊,并开具具备法律效应的伤情鉴定。 

  “遭受家庭暴力的妇女儿童进入起诉的举证阶段时,有效的伤情证据不是医院部门诊断书,而是伤情鉴定书,许多妇女儿童因不懂得这项内容而错失黄金举证期。以往有效的伤情鉴定必须前往公安机关进行鉴定,如今,遭受伤害的妇女可直接在就诊的同时在医院就能进行鉴定。”自治区妇联权益部副部长马晶告诉记者,诸如此类的家暴损伤鉴定中心全区共有7个,鉴定结束后许多妇女因不得已的原因往往回不了家,这时,市以上单位建立的10个家庭暴力庇护中心、县以上建立的28个维权合议庭就派上了用场。 

  2016年3月1日,《反家暴法》正式实施,并首次建立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两年多来,我区各级法院共发放人身安全保护令24件。 

  实际上,家庭暴力损伤鉴定中心和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只是妇女维权工作的一小部分,多年来,宁夏在妇女维权工作中实现了社会化维权机制全覆盖,即:市级以上家庭暴力庇护中心、家暴损伤鉴定中心,县级以上妇女维权合议庭、妇女法律援助中心(站)、12338妇女维权热线、婚姻家庭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乡镇(街道)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站、家庭暴力案件投诉站村(社区)妇女维权工作站,区、市、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五级维权网络。 

  在维权工作开展方面,依托节点、活动、案例进行普法,联合公安、司法行政、法院等相关部门集中开展普法、禁毒、防邪、打拐等各种宣传咨询活动,进一步提高妇女法律素质。与此同时,还实现了维权工作的项目化运作,将婚姻家庭纠纷调解纳入政府购买社会服务项目,成立了宁夏妇女儿童维权服务中心,聘请律师和婚姻家庭咨询师坐班接听12338妇女维权热线,免费为群众提供专业维权服务。

  继续拓展妇女法治教育深度广度

  多年来,宁夏妇女维权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家庭暴力、女性就业、婚姻家庭矛盾纠纷等方面都存在着很大的问题和隐患,这也是妇女维权工作的重中之重。 

  自治区妇联相关负责人介绍称,今年7月25日,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政府办公厅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妇女维权工作的意见》,《意见》紧紧围绕《妇女权益保障法》涉及的六大利益,同时将《妇女发展纲要》中的一些重难点指标和事关妇女民生、特殊权益方面进行了重申和强调。例如提高女性村委会主任比例、妇女“两癌”的筛查和困难救助、女性未成年人等特殊人群的人身保护、禁止和预防对妇女的性骚扰以及对单亲母亲、失独母亲、失能独居老年妇女、留守妇女的关爱和帮助。 

  2018年是全国“七五普法”的元年,又恰逢自治区成立六十周年,自治区妇联制定下发《宁夏妇联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明确了妇联系统普法工作的目标任务、重点内容和具体要求。《规划》指出,自治区妇联的重中之重,就是要加大力度,拓展妇女法治宣传教育的深度和广度,突出重点的面向妇女群众开展《妇女权益保障法》《反家庭暴力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同时还要不断创新,努力打造妇联系统普法工作品牌。深化“建设法治中国,宁夏妇女在行动——送法到家”“平安家庭”“巾帼维权行动”等活动,使妇女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更接地气、更富实效。充分发挥宁夏妇女儿童维权服务中心和12338妇女维权热线作用,注重发挥巾帼维权志愿者的作用,继续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力度,鼓励和支持更多的社会组织参与到婚姻家庭纠纷调解、普法宣传和维权服务工作来。(记者 王若英 实习生 胡彧)

【编辑】:王雪玲
【责任编辑】:李金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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