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6月1日,公安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以来,中卫交警按照“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要求,对摩托车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汽车驾乘人员不使用安全带行为进行严格查处,同时加大安全宣传力度,“一盔一带”一词已深入人心。
6月17日20时许,中卫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抽调机关警力下沉至沙坡头区交巡警三队在中卫市沙坡头区黄河桥以南路段开展“金盾护夏”集中整治行动,一辆摩托车从远处驶来,只见该驾驶人裤腿卷起,满腿是泥,头盔在车把上轻轻“摇曳”——没错,该驾驶人因为没戴头盔被交警拦下并作出处罚。
驾驶人黄某向交警“诉苦”,称自己刚从田里干完活准备回家,因为离家距离近,想着就不戴头盔了。《道路交通安全法》有明确规定,摩托车驾驶人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记2分,罚款50元;乘坐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罚款20元。
最终,黄某被交警予以罚款50元,驾驶证记2分的处罚,且批评教育并督促其戴好头盔后再离开。
“一盔一带”
“一盔”是指安全头盔。因为头部是人体最为脆弱的部位,只要受到碰撞,很容易造成颅脑损伤。在涉及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的交通事故中,不戴头盔的致死率远远高于其他因素。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在意外发生时,头部受到的损伤便会降到最低。
“一带”是指安全带,对汽车驾乘人员起到约束移位和化解缓冲作用,一旦发生事故,能够有效避免驾乘人员向前冲撞、甩出车外,从而减轻受伤的程度。据统计,未系安全带比规范使用安全带死亡率高约6倍。(中卫交警 王俊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