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20时,宁夏高速交警十二大队民警在乌玛高速平吉堡收费站口执勤。发现一辆宁A拍照的小型轿车车顶载着货物。民警走近车辆时更是吓了一跳。只见小轿车的后座和副驾驶座位上都被货物填满,后备箱里也都是货物。
驾驶员表示,自己开店铺卖鞋和服装,因疫情期间生意不好做,只能拉着货物到市场上摆地摊。因雇佣货车还要花钱,于是为了节省开支,只能用自己的小轿车来回带货。民警对驾驶员说明了违规载货的危险性,并依法对其驾驶载客汽车违反规定载货的行为处以200元罚款。
高速交警提醒:根据法律规定,载客汽车除车身外部的行李架和内置的行李箱外,不得载货。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请广大驾驶员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切勿贪图一时的方便而忽视行车安全。(高速交警十二大队 李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