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 -> 2019 -> 宁夏交警 -> 安全提示
客车变“货”车?这样载货要不得
2020-09-16 10:40:54   
2020-09-16 10:40:54    来源:高速交警十六大队

  为严厉整治载客汽车车厢内违规载货行为,有效预防辖区道路交通事故发生。近期,宁夏公安厅交通管理局高速交警十六大队依托辖区隆德收费站对过往载客汽车开展集中检查,严厉查处违规载货交通违法行为。

  9月15日晚,大队民警在隆德收费站执行勤务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豫K的小型普通客车存在严重违规载货行为,执勤民警立即示意该车靠边停车,经检查发现,驾驶员驾驶的5座小型客车车厢内其他部位都放满了货物(行李)。

微信图片_20200915192955.jpg

微信图片_20200915193014.jpg

  检查中,驾驶员称自己从工地拉一些行李回家。当执勤民警告知其违法行为要进行处罚时,驾驶员丝毫没有认识到自己实施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反而一再要求执勤民警对其违法行为给予从轻处罚。执勤民警耐心地对驾驶员讲解了载客汽车车厢内违规载货的危害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九条的相关规定对驾驶员依法作出了罚款100元的处罚,并监督驾驶员对所载货物进行了转运。

  高速交警温馨提示:小型载客汽车违规载货行驶,遇车辆紧急制动时,车内所载货物易发生脱落向前挤压,碰撞车内人员和车身等情况,容易造成人员受伤,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请勿违规载货。(高速交警十六大队  张亮 许夏飞)


【编辑】:张纡
【责任编辑】:张纡
【宁夏手机报订阅:移动/联通/电信用户分别发送短信nxp到10658000/10655899/106288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