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10日17时10分许,宁夏公安厅交通管理局高速交警十七大队接到一名驾驶员报警称:我刚才开车在乌玛高速转金积方向的路上被一辆白色小型轿车强行别车,幸亏我及时刹车,要不然就撞上了,到现在我都吓得全身发抖,腿肚子打战,真是太危险了。我举报这辆白色小轿车,请交警帮忙处置。
接到举报后,值班民警利用大队分控中心管控平台调取了乌玛高速K242+175路段的监控视频,监控视频显示:2021年2月10日16时42分许,一辆黑色小型轿车在行车道上正常行驶,突然一辆白色小型轿车在未考虑安全的情况下从左侧超车道上强行变道超车,幸亏黑色小车驾驶员采取了紧急措施,才避免了交通事故的发生,白色小型轿车强行超车变道后横穿导流线扬长而去。
大队民警迅速调取了白色小型轿车的驾驶员信息,电话告知其在高速公路上强行变道影响正常行驶的车辆,当事人已报警,请到高速交警十七大队接受处罚。经询问,驾驶员何某和朋友开车在乌玛高速行驶,快到分岔路口的时候其朋友说走错路了,应该向右拐,但是当时车速很快,驾驶员何某一脚油门强行超车变道,完全没有考虑右侧行驶车辆的安全。民警对其强行超车变道的违法行为进行了严肃地批评教育,驾驶员何某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表示以后要遵守交通规则,安全文明驾驶。
何某在高速公路上实施驾车时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和变更车道时影响正常行驶的机动车的行为,民警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给予何某合计罚款150元,驾驶证记2分的行政处罚。
高速交警提醒:驾驶车辆行驶前,一定要提前规划好行驶路线,在高速公路上开车,不要随意违法变道,影响了后面正常行驶的车辆;如果错过路口,请继续往前行驶到下一个收费站掉头再上,千万不可以强行变道超车,更不能在高速公路上停车甚至倒车;驾驶车辆时请保持车速、车距,集中注意力,不能开小差或者做与开车无关的事情。(高速交警十七大队 胡浩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