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11时许,宁夏公安厅交管局高速交警十四大队民警在视频巡逻时发现,一辆甘A牌照小型轿车停在了福银高速公路2024公里+250米处的应急停车带上,既没有开启双闪灯,也没有摆放三角警示牌。民警立即将镜头拉近观察,发现该车驾驶员下车后,先点燃了一支香烟,随后又拿起车内毛巾开始擦车,全然不顾身边呼啸而过的车辆。
民警立即通过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查询到该车预留的电话号码,联系驾驶员告知其高速公路上违停所带来的危害性,要求驾驶员前往大队接受处理。该驾驶员到达大队后,称自己从银川驾驶车辆返回兰州,因路程比较远,就将车停下稍作休息再出发。
民警对该驾驶员的违法行为了严肃的教育批评,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其作出罚款200元,驾驶证记9分的行政处罚。
高速交警提示:高速公路非紧急情况下严禁在应急车道内停车,出门在外应当提前规划好行程,如果开车时感觉困倦或连续驾车达到4小时,应到就近的服务区、停车区休息不少于20分钟,不可图方便直接在高速公路违法停车休息。(高速交警十四大队 冀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