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10日9时11分,通过高速公路电子监控,宁夏银川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高速一大队民警发现,在京藏高速公路自南向北方向K1201公里处,有一辆内蒙古牌照的大货车已经驶入前往银川南收费站的匝道——“觉得走错了路”,该驾驶员便在高速公路上开启了倒车模式,这一幕可吓坏了所有人。此时该路段正下着雨,路面湿滑,大货车车身长,驾驶员有视线盲区,倒车容易引起交通事故。民警立即利用电子设备动态抓拍固定证据,并第一时间联系该车驾驶员,告知其违法行为,通知他到大队接受处理。
该车驾驶员到队后,称其不熟悉路况,看错了指路牌,走错了方向。驾驶员称他通过后视镜看到车流量不大,“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才鼓起勇气倒车。”并且自己倒车“成功”了,没有发生事故,能不能就不处罚了?民警以案说法,对该驾驶员进行了交通安全教育,高速公路倒车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自己和他人生命安全不负责任,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这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必须进行处罚。该驾驶员表示已经认识到错误,对于交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心服口服,并表示以后一定规范驾驶,不会再有类似行为。
最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和《宁夏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九十条第(二)项规定,该驾驶员受到罚款2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行政处罚。(银川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高速一大队 邵广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