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高速交警十大队分控中心值班民警,在视频巡逻时发现,青银高速公路银川往盐池方向1396公里处,一辆越野车停在路边应急车道内,随后一男子从驾驶位下车,将副驾驶位的女子拉下车后,两人发生了激烈的肢体冲突,女子情绪激动翻入护栏外。
当时路面车辆呼啸而过,现场情况非常危险。值班民警立即通知路面巡逻民警前往现场处理,民警到达现场后,两人的情绪还是非常激动,民警立即将两人带至大队。
经民警询问得知,两人是情侣关系,从内蒙古阿拉善英雄会游玩结束返回河北时,因为一点琐事发生矛盾,便在路上起了争执。
民警对该男子的行为进行了严厉批评教育,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驾驶员作出驾驶证记6分,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因女子要求报警,随后民警将两人带到盐池县花马池派出所,交由派出所进一步调查处理。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二条规定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或者在车道内停车;
(二)、在匝道、加速车道或者减速车道上超车;
(三)、骑、轧车行道分界线或者在路肩上行驶;
(四)、非紧急情况时在应急车道行驶或者停车;
(五)、试车或者学习驾驶机动车。(宁夏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