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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交警曝光4起典型交通事故案例 莫让悲剧重演!
2020-03-20 17:46:53   
2020-03-20 17:46:53    来源:银川交警

  银川交警曝光4起典型交通事故案例,一起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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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一:

  ★简要案情

  2020年2月24日19时33分许,丁某某醉酒后驾驶宁AE9800号小型轿车,沿文萃北街由北向南行驶至富雅名居东门口处,遇朱某驾驶宁A0Y977号小型轿车沿文萃北街由南向北行驶至此向西左转弯处发生碰撞,造成两车受损、无人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经现场对丁某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为155毫克/100毫升。2020年2月27日,银川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银公(物)鉴(理化)字【2020】***号检验报告检验结果:经检验,丁某某血样中检出乙醇含量为146.50mg/100ml。

  ★原因分析

  当事人丁某某未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且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是造成此次道路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当事人朱某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向左转弯时未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是造成此次道路交通事故的次要原因。

  ★责任追究及后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九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第五十二条及《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之规定,当事人丁某某承担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当事人朱某承担次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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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二:

  ★简要案情

  2020年2月12日22时11分许,万某某醉酒后驾驶宁A83U86号小型普通客车,沿贺兰山西路由东向西行驶至与兴洲北街交叉路口处,与同车道前方户某某驾驶的宁A*****号小型普通客车追尾碰撞,造成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经现场对万某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118毫克/100毫升。2020年2月14日,银川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银公(物)鉴(理化)字【2020】114号检验报告:经检验,从万某某血样中检出乙醇含量为149.56mg/100ml。

  ★原因分析

  当事人万某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未与同车道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的安全距离,是造成此次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本原因。

  ★责任追究及后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九十一条及《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之规定,当事人万某某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当事人户某某无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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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三:

  ★简要案情

  2020年3月13日12时20分许,王某某驾驶宁AA095J号小型轿车,沿永宁县望远镇双庆路由东向西行驶至109国道双庆路路口向南左转弯处,与沿双庆路由东向西的行人虎某某相撞,造成虎某某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

  ★原因分析

  当事人王某某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是造成此次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本原因。

  ★责任追究及后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以及《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之规定,当事人王某某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当事人虎某某无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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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四:

  ★简要案情

  2020年3月10日18时40分许,张某驾驶宁AA287Z号小普通客车,沿路丰装饰材料市场东侧路由南向北行驶至永宁县路丰装饰材料市场东门口路段处,与沿路丰装饰材料市场东路由北向南行驶的王某驾驶的宁A*****号轻型货车相撞,造成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原因分析

  当事人张某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未实施右侧通行,是造成此次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本原因。

  ★责任追究及后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以及《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一条之规定,当事人张某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当事人王某无责任。(银川交警)

【编辑】:张纡
【责任编辑】:张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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