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 -> 2019 -> 宁夏交警 -> 覆车之戒
​速度不减路也不看,转弯何太急?
2020-10-27 17:03:20   
2020-10-27 17:03:20    来源:兴庆区交警一大队

 

  2020年10月18日19时50分,王某某驾驶宁A号小型轿车沿景博路由东向西行驶至与民族北街交叉路口右转时,遇李某某驾驶车辆沿民族北街由南向北行驶至此发生了碰撞,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交通事故。

  经查,王某某在右转弯过程中,未观察路面情况,未减速避让直行车辆。当事人王某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二条第三项:“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应当遵守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负事故全部责任;当事人李某某无责任。

image.png

  在监控回放中,同一路口,同一地点,可以看到此前一辆白色轿车在右转弯就做到了观察路况、减速让行,两种不同做法形成了鲜明对比,向这位减速让行的驾驶员点赞。

  银川交警提示:右转弯的车辆经过路口或斑马线时,应当减速注意观察,避让直行的车辆,优先礼让行人,避免发生事故发生。(兴庆区交警一大队)

【编辑】:张纡
【责任编辑】:张纡
【宁夏手机报订阅:移动/联通/电信用户分别发送短信nxp到10658000/10655899/106288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