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14时许,宁夏公安厅交通管理局高速交警二大队在视频巡查中发现,位于京藏高速公路由南向北方向1144公里处有两辆车发生事故,大队立即组织警力前往现场进行处置。
民警到达事故现场后,只见一辆黑色小型普通客车停于行车道内,一皮卡车仰翻于行车道内,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经询问得知,前车驾驶员孙某某由于不熟悉路况,在途经沙湖收费站匝道口处时怕错过出口,将车停在行车道内观察路面标识;后车驾驶员吴某某因分心走神,没有采取紧急避让措施,导致此次事故发生。所幸两车人员都系了安全带,只有一人轻微受伤。
经认定,驾驶员孙某某在此次道路交通事故中承担主要责任,驾驶员吴某某承担次要责任。
高速交警提示:在高速公路上错过路口后,应继续行驶至前方就近的收费站出口下高速后再掉头,切勿抱有侥幸心理在高速公路上停车、倒车、逆行。请广大驾驶员遵守交通法规,提前熟悉路况,做到安全驾驶、文明行车。(高速交警二大队 刘官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