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9日18时40分,马某虎持“C1”型机动车驾驶证驾驶宁A****X小型客车沿西吉县民生路由北向南行驶至滨河路T型路口左转时,与沿滨河路由西向东直行的海某智持“B2”型机动车驾驶证驾驶的甘L****7轻型仓栅式货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责任认定:马某虎驾驶车辆左转弯时未让直行车辆先行,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应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西吉交警提示:“让”出平安,“抢”出祸端,行车路上应互相谦让,安全行车。(西吉交警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