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掉头未让直行,发生事故负全责!
2025-02-18 21:07:24   
2025-02-18 21:07:24    来源:宁夏新闻网

 

  2025年1月25日12时40分许,李某某驾驶的宁B号牌小型普通客车,沿大武口区长胜路由北向南行驶至长胜路东23号灯杆路段处掉头时,与后方行驶至此刘某驾驶的宁B号牌小型普通客车相撞,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当事人李某某的行为违反了《宁夏回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机动车进出或者穿越道路的,应当让在道路上正常行驶的车辆、行人先行;在设有主路、辅路的道路上,进主路的机动车应当让在主路上行驶的和出主路的机动车先行,辅路上行驶的机动车应当让出主路的机动车先行。”        

  当事人李某负全部责任,当事人刘某无责任。

  交警提示:驾驶车辆在变道、拐弯、掉头时,一定要仔细观察,礼让直行车辆,在确认安全后再行驶。驾驶人在行车时务必时刻谨记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文明驾驶、安全出行。(大武口交警大队 李淑贤)

【编辑】:张纡
【责任编辑】:邹炜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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