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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突然横穿道路被撞倒,负主责!
2025-05-07 10:24:55   
2025-05-07 10:24:55    来源:宁夏新闻网

 

  2025年3月22日14时许,马某莉驾驶宁C5***3号小型普通客车,沿吴忠市利通区中华巷由西向东行驶至中华巷华港佳苑南门向西10米处时,与由北向南横过道路的小孩马某熙相撞,造成马某熙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调取事故路段的监控视频,显示事发时驾驶人马某莉进入小区门前内部道路时未认真观察控速,将突然横穿过马路的马某熙撞倒,所幸马某熙仅受轻微伤。民警现场对马某熙的家长及驾驶人马某莉进行批评教育,告知家长要做好监护职责,看护好自己的小孩,要求驾驶人马某莉进出小区内部道路时要认真观察路面通行状况,谨慎驾驶。

  交警认定,当事人马某莉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当事人马某熙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行人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从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通过;没有人行横道的,应当观察来往车辆的情况,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不得在车辆临近时突然加速横穿或者中途倒退、折返。”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认定当事人马某熙负事故的主要责任,认定当事人马某莉负事故的次要责任。(吴忠交管一大队)

【编辑】:张纡
【责任编辑】:邹炜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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