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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人骑乘、不戴盔、机动车道、闯红灯……下一秒被撞飞
2025-09-01 10:49:17   
2025-09-01 10:49:17    来源:兴庆区交警一大队

2025年8月11日13时41分许,马某某驾驶电动车(搭载田某某沿进银川市兴庆区进宁北街机动车道,由西向东行驶至北京东路交叉路口处,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时,遇钟某某驾驶宁A号牌小型轿车沿进宁北街由南向北行驶至此发生碰撞造成马某某、田某某受伤,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监控画面显示马某某在东西方向信号灯为红灯的情况下,依然闯红灯通行,恰遇钟某某驾驶车辆沿路口由南向北驶来钟某某猛踩刹车下还是与马某某发生碰撞,马某某和田某某均未佩戴安全头盔好在撞击力度不大,二人只是轻微受伤。

 当事人马某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六条:根据道路条件和通行需要,道路划分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实行分道通行。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在道路中间通行,非机动车和行人在道路两侧通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银川交警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遇有停止信号灯时,应当依次停在路口停止线以外等待;骑行电动车时应当佩戴安全头盔,且只能搭载一名12周岁以下儿童。闯红灯不仅扰乱正常交通秩序,更极易引发交通事故,未佩戴头盔则极大增加头部在事故中的受伤情况。遵守信号灯指示,共同维护道路安全与文明。兴庆区交警一大队


【编辑】:张纡
【责任编辑】:张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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