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7日16时59分许,在银川市兴庆区南熏东路大团结广场停车场进出口,发生了一起电动车与小车发生碰撞的交通事故。银川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兴庆区二大队接警后,迅速派遣民警前往现场处置。
民警到达现场后,经过询问双方驾驶人以及查看视频监控,了解到电动车沿南熏东路南侧非机动车道由东向西逆向行驶至大团结广场停车场出入口时,遇小客车沿南熏东路南侧西向东行驶至此右转弯进入停车场时发生碰撞,造成两车受损,电动车驾驶人受轻微伤的道路交通事故。
民警认定:此次事故电动车驾驶人承担主要责任,小客车驾驶人承担次要责任。(兴庆区交警二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