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12时许,固原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高速交警一大队值班室接指挥中心指令,福银高速南向北2110公里处,一辆小型汽车与一辆大型客车发生碰撞事故,请立即出警。

接到警情后,巡逻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同时值班员迅速联系事故车辆驾驶人,确认现场无人员受伤后,通过视频监控查看现场情况。巡逻民警到达现场后做好安全警戒措施。经询问,小车驾驶员称家中有急事,未充分观察后方及侧方来车,在不具备安全变道条件的情况下,突然变更车道,与相邻车道正常行驶的大型客车发生刮擦,造成两车车身不同程度受损,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最终经民警进一步调查,认定小轿车驾驶人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高速交警提示:在道路上行驶,变更车道时务必要提前开启转向灯,仔细观察后视镜及周边情况,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进行变道。(固原高速交警一大队 刘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