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于2024年9月26日审议通过,以地方立法形式对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登记、通行、停放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为保障《规定》顺利实施,宁夏各地公安交管部门坚持宣传引领、细化措施、强化监管,持续推进《规定》各项要求落实落地。自今年1月1日《规定》实施以来,宁夏全区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比新规实施前提高30%,电动车通行秩序明显好转,涉及电动车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28.87%、33.33%。
凝聚共识促共治 多维宣传聚民心
为引导群众全面、准确理解《规定》精神和具体内容,保障电动车安全管理各项措施顺利实施,2024年12月4日,宁夏召开政策吹风会,对《规定》进行解读,从全区层面开展广泛宣传引导。
宁夏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结合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20周年、122“全国交通安全日”等重要时间节点,推动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司法厅将《规定》普法宣传纳入全区法治宣传教育安排,邀请中央驻宁夏主要新闻单位、自治区主要媒体报道电动车执法管理措施。同时,部署开展为期半年的集中普法宣传活动,组织各级公安交管部门利用新媒体宣传矩阵、农村大喇叭、微信群组等阵地,围绕《规定》涉及的管理职责、规范要求、登记挂牌、通行规定、安全管理等方面制作各类宣传资料和音视频宣传产品,加强普法释义和条文解读,累计开展宣传教育328场次,曝光警示案例260余起。
“我们紧盯企业和学校等电动车使用率高的地方,通过案例警示和曝光违法行为,普及安全常识。”网红交警杨鸿胜和同事重点走进快递外卖、共享单车等企业进行面对面宣讲,全面提升电动车驾乘人员守法意识和防护能力。
学训并重提能力 规范执法树形象
近日,银川市公安局交管支队金凤二大队举办电动车违法查处培训班,法制民警围绕《查处电动车交通违法的法律适用》《电动车交通违法的查缉技巧与注意事项》等课程,对民警进行培训。这是《规定》实施以来,该大队第四次组织培训,通过培训,让执法一线民警熟知新规实施后的规范执法流程、普法宣传策略及群众沟通技巧。
宁夏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印发《规定》解读、问题解答等材料,制作《规定》宣讲PPT课件,下发到基层交警大队。期间,《规定》起草组成员先后5轮次前往五市宣讲《规定》,解读重要条款,将《规定》的基本原则、基本制度和条文内容,传达到每一名交警,确保深入理解、准确把握、熟练运用。
秉持“规范执法、文明执勤、热情服务”的理念,开展整肃作风规范执法场景式“教学研练战”培训活动,组建送教评估工作组对44个县区交警大队电动车执法警情处置开展送教活动,通过“场景式”案例培训,规范交警现场执法行为。坚持纠违处罚与教育提醒相结合,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赢得群众认同,全面提升《规定》实施效果。
管服并举促发展 长效机制保实效
2025年以来,宁夏各级公安交管部门结合日常交通管理实际,将严查电动车交通违法纳入交通安全整治行动重点,严查电动车闯红灯、占用机动车道、违法载人、非法改装等交通违法行为。截至目前,全区已累计查处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13.5万起,以严管促规范通行。
“《规定》出台前,我们在路面执勤,几乎每天要重复上百次戴头盔、骑慢点的提示语,2025年以来,通过加强电动车交通安全管理,群众交通安全意识明显提升。”吴忠市公安局交管支队二大队民警李平对管理成效感受颇深。
贺兰县交警董博也有同样的感受,2024年以来,贺兰县警方全警动员开展电动车整治行动,依托“大数据研判+网格化布警”机制,在商圈、社区、主干道等高频违法区域,分成多个作战警组,形成严密的管控网络。同时,坚持“教育+处罚”模式,对违法者现场开展交通安全教育,还定期向单位和企业通报电动车骑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情况。
宁夏各地交管部门全面深化公安交管行政管理服务改革,持续推进电动车“带牌销售”,推出“加班考”“延时考”等系列便民措施。新规实施以来,全区共登记挂牌电动车3.1万辆,新增考取摩托车驾驶证5000余人,全区电动车通行秩序持续改善。(宁夏新闻网记者 胡俊 图片由警方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