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复工复产的推进,交通流量逐渐增大,乱停乱放的车辆,不仅扰乱了交通秩序,还影响城市形象。
以下这些地方不能停车:
(一)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
(二)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
(三)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
(四)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五)路边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后,立即驶离。
(六)城市公共汽车不得在站点以外的路段停车上下乘客。
银川交警提醒:
1.自觉将车辆规范停放在停车场或道路两侧划定的机动车停车泊位内,自觉服从管理人员引导,做到停放车辆不挤占相邻车位,“按位、统一朝向”停车。
2.街面、门前、小区内车辆不停入绿地,禁止占用车行道、人行道、盲道、消防车专用通道等。
3.需临时停车上下人时,应选择合适的临时停车点,并注意他人的行车安全,不停在十字路口、机动车道、人行横道等可能影响他人通行的地点。临时停车做到快上快下。
4.沿街门店(单位)要及时疏导门前车辆规范有序停放到划定的停车泊位内。
5.保持良好的车容车貌,文明规范停车,主动劝告自己周边的朋友,以实际行动告别车辆乱停乱放陋习。希望广大驾驶员在车上放置移车电话卡片,方便其他人联系。(银川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