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创建文明城市,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永宁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针对机动车乱停乱放违法行为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对长时间占用盲道车辆坚决清拖,尽最大努力做到还路于民,维护交通秩序安全畅通。
宁ARK569 时间:2020-08-02 地点:宁和北街与永平路
宁AC881X 时间:2020-05-11 地点:永宁县南环路
陕KX1103 时间2020-08-18 地点:永宁县南环路与杨和街
宁A8H888 时间:2020-08-19 永宁县南环路
蒙C11375 时间:2020-08-14 地点:永宁县利民路与杨和街路口处
宁A2W375 时间:2020-08-21 地点:永宁胜利路
宁AS018X 时间:2020-08-21 地点:永宁县宁和北街路段
宁A9V239 时间:2020-08-22 地点:永宁县南环路
宁A6S899 时间:2020-08-24 地点:永宁县南环路
相关法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机动车应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能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所以机动车占压盲道,是按违章停车来处罚。(永宁交巡警大队 王玉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