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驾驶:赵某某
时间:2022年6月18日
检测值:252.7mg/100ml
查获地点:泾源县六盘山镇什字村路段
醉酒驾驶:拜某某
时间:2022年6月3日
检测值:215.8mg/100ml
查获地点:泾源县香水街与兴盛路T型路口
醉酒驾驶:马某某
时间:2022年5月31日
检测值:223.6mg/100ml
查获地点:泾源县工业园区路段
醉酒驾驶:刘某某
时间:2022年5月29日
检测值:215.7mg/100ml
查获地点:泾源县六盘山镇杨庄村路段
醉酒驾驶:安某某
时间:2022年5月26日
检测值:235.6mg/100ml
查获地点:泾源县六盘山镇三关口隧道路段
酒驾醉驾标准:饮酒驾驶和醉酒驾驶,都是根据驾驶人员血液、呼气中的酒精含量来界定。
酒后驾驶(吹检值≥20mg/100ml-<80mg/100ml),醉酒驾驶(血检值≥80mg/100ml)。(泾源交警大队 杨莹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