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29日15时许,在京藏高速公路永宁收费站,宁夏公安厅交通管理局高速交警一大队执勤民警发现一辆小型客货车驾驶座上的中年男子与副驾驶上的小伙子下车调换座位。民警要求两人出示驾驶证,小伙子出示了本人电子驾驶证,而中年男子称自己没开车,不用出示驾驶证。根据中年男子的身份证,民警查证得知,中年男子(该车驾驶人)惠某某未取得机车驾驶证,涉嫌无证驾驶,从副驾驶座换到驾驶座上的惠某是他的儿子。惠某将机动车交给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惠某某驾驶,两人均涉嫌严重交通违法。
经询问,惠某和惠某某从红寺堡区前往银川市拉货,先是儿子惠某驾驶,到永宁服务区时,惠某说有点犯困,惠某某便接着驾驶车辆。面对交警询问,惠某某的理由是自己驾驶技术好,虽然无证驾驶,但总比疲劳驾驶强。无证驾驶是“慢性病”,只要交警不查就没事,而疲劳驾驶是“急性病”,如果不立即改正,就会“出大事”,所以他的做法是“理性、正确”的。这样的狡辩让民警哭笑不得,民警对惠某某父子进行了交通安全教育,最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相关规定,对惠某某未取得机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载货汽车)、惠某将机动车(载货汽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惠某某驾驶的违法行为分别处以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高速交警一大队 王海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