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京藏高速公路永宁收费站,宁夏公安厅交管局高速交警一大队民警查处一起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非营运客车)的违法行为。
当日16时许,执勤民警对一辆黄色的小型轿车进行检查,发现该车驾驶员李某目光躲闪,声称驾驶证未随身携带,在民警的再三追问下,李某才承认自己目前正在考取驾驶证。经调查,李某确实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民警对其进行了交通安全教育,指出无证驾驶机动车违法的严重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相关规定,因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李某受到罚款1500元的行政处罚。(高速交警一大队 马国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