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27日10时10分许,宁夏公安厅交通管理局高速交警十九大队民警在西吉东收费站开展车辆道路违法行为查处工作时,发现一辆小型轿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从固会高速驶出,民警立即进行拦截检查。
经检查,该车已办理机动车号牌,但未按规定悬挂。民警在对驾驶员进行交通法规宣传教育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第九十条之规定,对该驾驶人苏某某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9分的处罚。
高速交警提示:以下五种情况在上路行驶时均会被认定为未悬挂机动车号牌:1.未取得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驾车上道行驶的;2.已申领号牌但未悬挂或未粘贴(含临时号牌);3.使用公告作废的号牌(含临时号牌);4.使用过期的临时号牌;5.办理变更、转移、注销登记业务后继续使用应当收回的机动车号牌,号牌丢失被盗的需在报警报失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申请补领。(高速交警十九大队 马行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