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28日1时55分许,西吉公安交警在辖区开展夜查行动,发现宁BA***1号车辆驾驶员虎某元存在酒驾嫌疑,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为70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进一步核查,民警发现虎某元驾驶证竟然还在实习期内。民警对虎某元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其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20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因虎某元的驾驶证在实习期内被记满12分,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注销其实习期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西吉交警提醒:驾照可以重考,生命不能重来,饮酒后请远离方向盘,坚决杜绝酒后驾驶。(西吉交警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