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7日11时35分许,冶某东驾驶车牌号为宁A****U轻型栏板货车,行驶至西吉县兴隆镇王家河村路段遇民警路检路查,在民警示意其停车接受检查时,冶某东却故意闯卡躲避检查。民警在调取该车辆行车轨迹后,确认该车辆为冶某东驾驶,最终根据人脸识别信息确定其家庭住址,前往其家中将冶某东查获。经核查,冶某东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资格,这已经是他第三次因无证驾驶被查处。
经查,2022年冶某东因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被西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处以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2023年冶某东因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被西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处以行政拘留7日,并处1000元的行政处罚。
经询问,违法行为人冶某东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称心存侥幸认为无证驾驶不会再次被交警查处。最终执勤民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对冶某东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00元,行政拘留15天的行政处罚。(西吉交警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