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7时许,永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在广夏路与金玉路路口开展交通违法行为查处时,发现一辆号牌为宁A9***K号轻型多用途货车车厢内坐满了人,执勤民警立即示意该驾驶人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经核查,该皮卡车载货车厢内坐了4人,加上车内乘坐的6个人,共拉载了10个人。坐在货车厢内的乘客没有任何防护措施,车辆一旦颠簸或发生事故,乘坐人员极易被抛出车外造成巨大伤害。
据驾驶人称,车上人员均是工友,准备到附近村子干活,其认为路途不远,为图方便就一起挤上了车,并未考虑到交通安全问题。
民警对驾乘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明确告知超员、货车车厢违规载人的危害。要求立即对车内超载人员进行转运,并对驾驶人李某处以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永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