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成了绝大多数驾驶人的共识,但是,有一种情况很多驾驶人可能忽略了,而且很容易“中招”,那就是“隔夜酒”。
6月9日上午10时25分许,青铜峡市公安局交管大队执勤民警在高青线路段对一辆车牌号为宁A7C***号白色东风牌轻型栏板货车进行例行检查时,闻到驾驶人丁某某身上有酒气,便询问其是否喝酒。丁某某称“大早上的我没喝酒”,随即,执勤民警对丁某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114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面对检测结果,丁某某承认前一晚邀请几位好友一起聚餐,期间多喝了几杯,以为过了一夜酒精应该分解掉了,便抱着侥幸心理开车上了路。目前,民警已对丁某某进行抽血检测,后续将根据血检结果依法予以处罚。(青铜峡市公安局交管大队 刘立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