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10日,青铜峡市公安局交管大队指挥中心民警利用公安交通指挥应用平台人脸识别系统,与城区中队民警密切配合,精准查获两起无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10月10日9时50分,青铜峡市公安局交管大队指挥中心工作人员通过人脸识别系统发现一辆号牌为宁A05***号褐色“本田”牌小型汽车驾驶人涉嫌无证驾驶,车辆正沿青铜峡市朔方街由东向西行驶。指挥中心工作人员立即呼叫城区中队民警在青铜峡市朔方街与文化路路口设卡拦截,城区中队民警接到指令后快速反应布控拦截,最终成功将嫌疑车辆拦截。经核实,驾驶人何某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
10时40分,指挥中心工作人员通过人脸识别系统再次发现一辆号牌为宁A25***号白色“丰田”牌小型汽车驾驶人涉嫌无证驾驶,车辆正沿青铜峡市文化路由北向南行驶,随后立即呼叫城区中队民警在青铜峡市文化路与古峡街路口设卡拦截,最终在文化路吉龙宾馆门口路段处成功将嫌疑车辆拦截。经核实,驾驶人李某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何某、李某因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非营运客车)的违法行为将面临罚款1500元,并处拘留7日的行政处罚。
青铜峡交警提示:无证驾驶是一种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请广大驾驶人务必遵守交通规则,安全文明出行。(青铜峡市公安局交管大队 刘立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