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吴忠交管二大队车站警组在辖区开展例行巡逻检查时,当场查获一起无证驾驶三轮摩托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及时消除了道路安全隐患。

执勤民警在对一辆三轮摩托车进行检查时,要求驾驶员出示驾驶证和行驶证。驾车女子仅能提供车辆行驶证,却无法出示本人的机动车驾驶证。面对民警的询问,该女子一脸困惑,称“不是有行驶证就能上路吗?怎么还需要驾驶证呢?”
民警随即对其进行普法教育,明确告知行驶证是车辆合法上路的凭证,驾驶证是驾驶人具备驾驶资格的证明,驾驶机动车上路必须“双证齐全”,二者缺一不可。随后,民警依法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将涉案三轮摩托车拖移,并将该女子移交至案件办理中队作进一步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将被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并处15日以下拘留。
吴忠交警提醒:三轮摩托车属于机动车,驾驶此类车辆需取得D照准驾资格。无证驾驶存在极大安全隐患,不仅会扰乱道路交通秩序,更会对自身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威胁。交通参与者务必遵守交通法规,做到持证驾驶、合法出行。(吴忠交管二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