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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违停,民警与驾驶员细算“处罚账”
2020-09-18 17:11:45   
2020-09-18 17:11:45    来源:高速交警一大队

  为追求经济效益,驾驶员不顾安全,一连实施3项交通违法,还嫌民警执法“不仗义”。

  2020年9月17日下午3时许,在京藏高速公路1190公里处(掌政镇附近),宁夏公安厅交通管理局高速交警一大队民警发现,一辆宁夏银川牌照小型货车在高速公路上违法停车,该车驾驶员靳某不顾危险,正在整理、固定货物。民警上前纠正,靳某解释说:车辆行驶中有货物散落现象,他只好停车固定货物。该小货车满载货物(水果),从地面起算已经超过2.5米,属于货物超高,民警对靳某进行交通安全教育,指出违规装载货物、遗撒货物和高速公路违法停车的危害,责令其改正,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民警以高速公路故障车停车不设警告标志为由,对靳某的违法行为予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的行政处罚。

       不料,靳某以“车上拉的是水果,挣不了多少钱,因新冠疫情几个月没收入,家庭困难”为由,请求民警宽大处理。民警对靳某说:现在的处罚结果已经是宽大处理了。今天这件事起因是小货车违规装载货物,造成货物超高,才发生货物掉落,致使车辆被迫在高速公路上停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90条规定:货物超高罚款100元,驾驶证记1分;机动车在公路上遗撒货物,罚款50元;考虑到靳某跑运输不容易,为实现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对这2项交通违法行为以批评教育、责令整改为主,未进行处罚,已经是宽大处理了。此外小货车未发生故障而在高速公路上停车,严格意义上讲,属于高速公路违法停车,但这样驾驶员就要被罚款200元,驾驶证记6分。为照顾靳某,又体现了法律威严,民警把遗撒货物、停车固定货物的理由(靳某不当行为产生的),参照为车辆因发生故障而停车(无意间发生的),如此定性,可以让靳某的驾驶证少扣掉3分。听了民警的解释,靳某自觉理亏,便十分痛快地在处罚决定书上签字认罚。(高速交警一大队  邵广华)

【编辑】:张纡
【责任编辑】:张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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