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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直气壮“认错,却是二次无证驾驶!
2022-03-17 11:42:20   
2022-03-17 11:42:20    来源:高速交警十二大队

  3月10日,宁夏公安厅交通管理局高速交警十二大队查处一起未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当日上午10时30分许,大队民警在平吉堡收费站出口处执勤时,一辆黄色小型轿车缓慢行驶至收费站的检查区,民警要求驾驶员祝某某出示驾驶证和行驶证时。祝某某说:“警察同志,我没有驾驶证,主动坦白你们可要从宽处理呀!”民警惊讶于他的坦白,没想到祝某某又接着说:“侥幸心理确实不该有,我这是第二次因为无证驾驶被查了,以后再也不这么干了。”民警通过身份证核查发现祝某某确实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2021年因无证驾驶被大武口交警处罚过。民警对违法行为进行现场取证后,将驾驶员和一名乘车人带回大队做进一步调查。经询问二人都没有驾驶证,因两人都要去医院看病,为了方便就准备自己开车去,结果被大队执勤民警逮个正着。民警对该驾驶员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依法对其违法行为做出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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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速交警提醒:《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规定:“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人必须经过培训,达到规定的学时和里程,掌握了熟练驾驶技能,考试合格并取得了驾驶证,才能开车上路。(高速交警十二大队 马空)

【编辑】:张纡
【责任编辑】:张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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