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2日是第十二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是“文明交通 你我同行”。泾源公安交警积极响应,迅速行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进校园
宣传民警走进惠台中心小学、泾源三小,通过丰富翔实的课件、风趣易懂的语言、贴近生活的小事、触目惊心的案例、有奖问答交流互动,让孩子们在愉悦的氛围里学习交通安全知识。
进社区
结合冬季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和社区居民的日常出行特点,宣传民警联合社区负责人开展讲座,向居民讲解恶劣天气行车注意事项,讲解无牌无证、酒后驾驶、骑摩托车电动车不佩戴安全头盔、闯红灯、农用三轮车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呼吁居民摒弃侥幸心理,切实提高遵守交通法规的安全意识、法律意识,确保文明出行、安全出行。
进驾校
指导驾校完善交通安全宣传阵地建设,紧紧围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和当前冬季气候特点,向学员们讲解安全带、安全头盔在日常交通活动中的重要性,详细讲解各类交通违法的危害性和冬季恶劣天气安全行车常识,要求每一名学员严格遵守驾校规定,从学驾之初就要筑牢“生命至上、遵法守法、摒弃陋习、文明出行”的交通安全理念。
进乡镇
深入辖区村镇、集市,以“美丽乡村行”为活动载体,结合“文明交通,你我同行”和农村居民实际出行情况,通过行政村“大喇叭”进行交通安全倡议;有针对性地向农村地区“一老一小”、务农人员,重点围绕“一盔一带”、冬季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等行动,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引导群众将学到的交通安全知识分享给亲朋好友,形成大家共同参与的良好交通安全宣传氛围,切实筑牢农村交通安全防线。
进企业
联合市场监管局对销售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销售点进行走访检查,强化销售领域源头管理。要求负责人对前来购车群众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引导群众购买、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并提醒购车群众积极发动身边还未挂电动车号牌的亲戚朋友尽快挂牌,骑乘车辆要佩戴安全头盔、不得无证驾驶,确保安全出行、文明出行。
走进辖区百顺出租车、宏远公交公司、快递外卖等寄递企业,根据交通运输行业的特殊性,结合数起交通运输车辆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向大家详细讲解了酒驾醉驾、超员超速、疲劳驾驶等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提醒大家要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履行好自身职责。要求各企业负责人要不断加强车辆安检和日常维护,持续开展驾驶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从源头上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共同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做到“文明交通,你我同行”。
线上线下相结合
依托全县商圈、收费站、交通指示显示屏、车驾管业务窗口等LED屏开展亮屏行动,发布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安全提示语。全面推广122全国交通安全日的宣传主题理念,进一步扩大“文明交通 你我同行”的影响力。(泾源交警大队 鄢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