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强化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涉学生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切实保障广大师生出行安全,3月13日起,中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校园及周边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切实筑牢校园交通安全“防线”。
行动期间,大队结合春季道路交通突出违法行为,积极完善“护学岗”机制,同时组织警力在上下学时段设置卡点依法开展严查严处,集中整治不满12周岁学生骑自行车、不满16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以及不戴安全头盔、非法载人、非法改装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形成有效震慑。将查处成果每周通报教育部门,由教育部门联系各学校形成合力管控,采取“警纠校处”的方式,强化警示教育,守护学生出行安全。
“同学们,驾驶电动自行车的合法年龄是多大?坐汽车能不能把手和头伸出车窗外……”连日来,大队宣传人员深入辖区各学校,依托“开学法治第一课”“知危险·会避险”等主题活动,通过PPT展示、播放事故警示视频、面对面宣讲、有奖竞答等方式,将日常生活中常见的不走人行道和斑马线、随意穿行马路、闯红灯等交通陋习及危害作了全面生动的讲解,呼吁学生和家长重视道路交通安全,共同营造畅通、有序的交通环境。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共查获学生驾驶电动车(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150余起,其中驾驶电动自行车不戴安全头盔89起,多人乘骑11起,多人乘骑26起,非法改装24起;深入各学校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34场,发放宣传彩页1.6万份。(中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