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同志,你们快来看看,这个鸟是不是保护动物?”5月7日上午,王先生抱着一个大纸箱来到盐池县公安局大水坑派出所,向值班室报警求助。王先生称其在辖区309省道驾车行驶途中,发现了一只无法飞行的小鸟趴在路面上,疑似保护动物。
民警仔细查看,只见这只“小胖鸟”长着又长又直的嘴巴,全身布满灰褐色羽毛。经检查发现,该鸟无明显外伤,但无力飞行。民警随即联系了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经辨认,该受伤鸟类疑似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丘鹬,属国家“三有”保护野生动物。
目前,受伤小鸟已移交堡子台林场妥善安置,待其恢复健康后将放归自然。(盐池交警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