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巷与治平路路口,有人半夜骑摩托车飙车‘炸街’,严重扰民,请尽快过来处理!”“小区门口有摩托车来回‘炸街’,吵得我们没法休息!”“凌晨三点了,外面有人骑摩托车轰油门,打扰家里老人孩子休息。”……
凌晨三点,本该熟睡的居民却在睡梦中被刺耳的轰鸣声惊醒。2025年7月10日凌晨3时许,银川交警兴庆区一大队接到多名群众报警,称兴庆区永安巷治平路路段有人驾驶摩托车炸街扰民。
经过连续多日实地走访调查,7月22日,经兴庆区一大队“飙车炸街专案小组”研判后,前往“炸街”摩托车驾驶员马某工作的烧烤店将其控制,并带回调查。
经调查,7月10日凌晨马某在烧烤店结束工作后,与朋友沙某碰面。随后沙某驾驶摩托车搭载马某又一同返回烧烤店聚餐。期间,马某向沙某借了车钥匙,驾驶着摩托车在深夜的街道肆意“炸街”。而马某刚满19岁,还未考取机动车驾驶证。
“这辆摩托车给点油声音就特别大,没骑过这种大排量摩托车,好奇就想试一试。当时也没想那么多,就是感觉很刺激。”马某说。
“你知不知道骑摩托车上路行驶需要取得驾驶证?”民警询问马某。
“知道,我当时就是冲昏头脑了,想着晚上骑一下也没什么,现在很后悔。”马某回答。
经查,马某实施未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上道路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第二款,《宁夏回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九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对其处以二百元罚款,并处五日拘留的行政处罚。
银川交警提醒:广大机动车驾驶人应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自觉抵制“飙车炸街”等违法行为,严禁非法改装。银川交警对“飙车炸街”及非法改装行为“零容忍”,将全力打击,依法从严查处。(兴庆区交警一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