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节水型社会达标县(第二批)评估结果
公 示
根据《水利部关于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的通知》(水资源〔2017〕184号)要求,对照水利部《节水型社会评价标准》,经综合评估,固原市原州区、西吉县、中卫市沙坡头区、中宁县达标,现予公示。
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映,并提供必要佐证材料和有效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2020年1月7日-2020年1月13日
联 系 人:景清华 0951-5552020 13895389939
通信地址:银川市金凤区枕水巷159号
邮政编码:750001
宁夏回族自治区节约用水办公室
2020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