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水利厅 节约用水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度节水型企业建设工作的通知》(
宁工信节能发〔
2019〕130号)要求,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水利厅 节约用水办公室开展了节水型企业建设工作,经企业申报、地市推荐、技术评估,以下9户企业达到自治区《节水型企业评价标准》(DB 64/T 1534-2017),拟认定为2019年度自治区节水型企业,现予以公示。
1.华能宁夏大坝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2.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宁夏石化分公司
3.宁夏赛马水泥有限公司
4.国电大武口热电有限公司
5.宁夏银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6.国电宁夏石嘴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7.国电石嘴山第一发电有限公司
8.神华国能宁夏煤电有限公司
9.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
请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我们联系。
公示时间:2020年4月3日至2020年4月13日。
联系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节能与综合利用处
联系电话:0951-6038906
联系单位:自治区水利厅节约用水与城乡供水处
联系电话:0951-5552020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自治区水利厅
2020 年4 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