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区网络订餐上线餐饮单位与订单量迅速增长,上线餐饮单位从2017年的0.9万多家增至1.7万家,日订单量由4万单上升到8.3万单。
“必须严格资格准入,对从事网上订餐的第三方交易平台进行实名备案。”黄华委员建议,经营网络订餐的第三方平台应建立入网餐饮单位信用评价体系,便于行业自律和消费者选择。监管部门要适应行业新业态依法监管。餐饮企业协会和互联网协会等可在监管部门指导下,签订自律公约,建立消费者先行赔付机制,规范经营行为,保障公众网络订餐消费安全和其他合法权益。
胡学文委员建议,改进食品安全监管方式与方法,健全举报投诉网络,方便群众举报,并设立举报奖励等制度;对举报属实的,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和精神鼓励。开展“你点我检”系列活动,将检测主动权交还给消费者,提升食品安全监管的社会公信力。(记者 刘惠媛 李 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