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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小果再审案件开庭审理
孙小果出狱后涉黑犯罪被提起公诉19名涉案公职人员和重要关系人被移送审查起诉
2019-10-15 09:36:07   
2019-10-15 09:36:07    来源:法制日报

 

  10月14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孙小果强奸、强制侮辱妇女、故意伤害、寻衅滋事一案依法再审开庭审理。同时,《法制日报》记者从云南省人民检察院获悉,云南省检察机关已于近日对孙小果出狱后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提起公诉,云南省监察机关、检察机关依法对孙小果案19名涉嫌职务犯罪的公职人员及重要关系人移送审查起诉。

  孙小果强奸、强制侮辱妇女、故意伤害、寻衅滋事一案再审开庭审理

  10月14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孙小果强奸、强制侮辱妇女、故意伤害、寻衅滋事一案依照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开庭审理。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履行职务,孙小果委托的两名辩护律师出庭进行辩护。该案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1998年判处孙小果死刑,后经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改判死缓、再审改判有期徒刑二十年。孙小果实际服刑十二年零五个月后出狱。2019年7月18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该案原再审判决认定事实及适用法律确有错误,依法决定对案件启动再审。

  因部分案件事实涉及个人隐私,依照法律规定,法庭对不涉及个人隐私的寻衅滋事罪公开审理,对涉及个人隐私的强奸罪、故意伤害罪及强制侮辱妇女罪不公开审理。

  庭审中,检察员申请了两名证人远程视频作证,一名鉴定人出庭作证,并就孙小果原审认定的犯罪事实、证据及法律适用等发表了出庭意见,建议撤销原相关判决,另行作出正确判决。孙小果及其辩护人围绕犯罪事实、证据及犯罪情节等发表了辩护意见,孙小果作了最后陈述。

  法庭依法保障了被告人、辩护人的诉讼权利,保护了被害人、证人的隐私权。

  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和群众旁听了案件公开审理。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将依法择期宣判。

  云南省检察机关依法对孙小果出狱后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提起公诉

  经调查,孙小果2010年出狱后,又先后组织和参与了多起犯罪。近日,经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玉溪市人民检察院对孙小果等13名被告人分别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妨害作证罪、行贿罪依法向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玉溪市江川区人民检察院对李爽等其他22名涉案被告人分别以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非法拘禁罪、诈骗罪、故意伤害罪依法向玉溪市江川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19名涉案公职人员和重要关系人被移送审查起诉

  据了解,因孙小果案被查的20名涉案公职人员和重要关系人中,有19人涉嫌职务犯罪被移送审查起诉,李卓宸(孙小果哥哥)未涉嫌刑事犯罪。

  云南省监察机关已对云南省司法厅原巡视员罗正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原专职委员梁子安、田波,云南省监狱管理局原副巡视员刘思源、原副局长朱旭,云南省公安厅刑事侦查总队原副总队长杨劲松,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原副区长、公安分局原局长李进,官渡区公安分局菊花派出所原所长郑云晋,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原副庭长陈超,以及孙小果继父李桥忠、母亲孙鹤予,四川王氏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德彬,昆明玉相随珠宝有限公司总经理孙冯云等13人分别以涉嫌徇私枉法罪、滥用职权罪、徇私舞弊减刑罪、行贿罪、受贿罪等罪名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云南省检察机关已对云南省监狱管理局安全环保处原处长王开贵,云南省第一监狱原督查专员贝虎跃、指挥中心原监控民警周忠平,云南省第二监狱十九监区原监区长文智深、监狱医院原管教干部沈鲲,官渡监狱原副政委杨松等6人以涉嫌徇私舞弊减刑罪审查起诉。

  目前,检察机关已依法对上述19名犯罪嫌疑人决定逮捕,相关案件正在办理中。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云南省人民检察院表示,将依法公开公正办理案件,及时向社会公布进展情况,回应公众关切。(记者 周斌 王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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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再审孙小果案,正义不会缺席

  10月14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孙小果1997年犯强奸、强制侮辱妇女、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罪一案依法再审开庭审理。同时,云南省检察机关已于近日对孙小果出狱后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提起公诉,纪检监察机关、检察机关依法对孙小果案19名涉嫌职务犯罪的公职人员及重要关系人移送审查起诉。

  20年前,本已被判处死刑的孙小果采用各种非法手段逃避了应有的法律制裁,而今天,他不得不重新面对自己的罪行,再次走上审判台。这是一次备受关注的庭审,更是一次法治精神和法治力量的证明。

  首先,孙小果案再审体现了依法审判。孙小果案再审是开庭审理,在庭审的过程中,公诉方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履行职务,孙小果委托的两名辩护律师也出庭辩护,两名证人远程视频作证,一名鉴定人出庭作证。这些都符合我国刑事诉讼法关于审判监督程序和二审程序的规定。

  被坊间称为“昆明恶霸”的孙小果,作恶多端,长期为害地方,但却一度逍遥法外,根本原因就在于少数公职人员收受贿赂、徇私枉法,让有罪的人得不到法律的严惩,损害了人民群众对法治的信心。孙小果案再审依法审理,彰显了法治的权威,树立起了法治国家、法治社会的形象,显示出了党中央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坚强决心与意志。

  其次,孙小果案再审体现了司法公平公正。孙小果案再审是部分公开审理,对涉及个人隐私的部分未予公开。被告人的亲属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以及部分群众旁听了公开审理部分。这种公开审理和不公开审理相结合的审判方式,既保护了受害人的隐私权,又实现了司法公开,维护了公众对案件的知情权。

  案件公开审判既是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也是落实司法民主、司法监督的重要举措。孙小果案是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案件,案件的恶劣、离奇、荒谬,让人们感到既震惊又愤怒。对案件不涉及隐私部分公开审理,是司法机关对社会关切的积极回应,有利于人们了解案情,了解事实真相,实现“看得见的正义”。同时,通过公开审理也能进一步树立起司法权威,提升司法公信力。

  第三,孙小果案再审体现了司法对权利的保护。孙小果再审开庭,有两名孙小果委托的律师为其出庭辩护,维护了孙小果的诉讼权。坚持惩罚犯罪与保护人权并重,是我国刑事诉讼制度的基本原则。孙小果虽然罪恶昭彰,人人喊打,但保障其合法的人身权利和诉讼权利,是遵守法定程序、依法办案的题中之义,更是对法治精神和法治文明的最好注释。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就在孙小果案再审开庭审理的同时,两个相关案件也已进入司法程序。

  孙小果在实际服刑十二年零五个月后被释放。出狱后的孙小果死不悔改,又接连实施了一系列严重犯罪行为。2019年3月中旬,昆明市有关部门发现了这一重大案件线索,中央扫黑除恶第20督导组4月进驻云南后,将该案作为重点案件进行督办,5月,全国扫黑办又将该案列为挂牌督办案件,并派大要案督办组专赴昆明指导督促案件办理工作。孙小果涉黑案由此成为媒体关注的焦点。检察机关对孙小果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提起公诉,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胜利战果,也是对社会关注的积极回应。

  孙小果之所以能在被判死刑后“死里逃生”,出狱后再次涉嫌严重犯罪,与其背后的“保护伞”有直接关系。纪检监察机关、检察机关依法对孙小果案19名涉嫌职务犯罪的公职人员及重要关系人移送审查起诉,表明了司法机关深挖严查孙小果案背后的“保护伞”“关系网”,依法“打伞破网”,决不姑息、绝不手软的明确态度。

  随着孙小果相关案件逐步进入司法程序,曾经笼罩在此案周围的迷雾将逐渐散开,真相将大白于天下,等待着孙小果犯罪团伙及其“保护伞”的必将是法律的严惩。

  善恶到头终有报。孙小果案再审开庭,及其背后“保护伞”被审查起诉,再次证明:正义可能迟到,但绝不会缺席。我们坚信,法律最终会还所有人以公平公正。(法制日报评论员)

【编辑】:杜爱虹
【责任编辑】:杨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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