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宁夏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反馈问题整改促进会在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召开。会议传达贯彻落实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第6次会议、陈一新同志调研宁夏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及西北五省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调研座谈会、中央扫黑除恶第20督导组督导宁夏第二次工作通报对接会等相关会议精神,研究部署中央督导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自治区高院要求全区法院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以更大的力度、更实的举措狠抓中央督导问题整改,推动专项斗争取得更大成效。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自治区高院不断加强对全区法院专项斗争的统筹协调、指挥调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截至2019年7月12日,全区法院受理了一批涉黑、涉恶、涉“保护伞”案件,结案率76.67%,案件平均审理用时59天。严格落实领导包案机制,通过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听取重大案件情况汇报,跟进中央督导组督办案件核查情况,提出工作要求。6月15日、28日按照自治区高院统一安排部署,银川中院、石嘴山中院、吴忠中院、灵武市法院、原州区法院、彭阳县法院分两批对11件涉黑涉恶案件68人进行公开宣判,受到中央督导组的充分肯定。
会议强调,全区各级法院党组要根据中央督导组的反馈意见,及时研究整改措施,制定下发整改方案,层层压实整改责任,切实做到边督边改、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坚持政治统领,紧密结合正在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狠抓中央督导组反馈问题整改落实。要坚持依法严惩快判不松劲,不断提高案件办理质量,让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要坚持“打财断血”再加力,彻底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绝不让黑恶势力有任何“回血”能力和死灰复燃之机。要坚持规范线索摸排,加大深挖彻查力度,加快核查进度,做到查深查透、见人见事。要坚持严管厚爱,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队伍,持续发力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首席记者 张怀民)